徵文辦法
一、活動目的
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文字化,鼓勵大眾使用「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書寫,促進原住民族社會對於族語文字的運用,將族語表現於文學創作上,展現民族文化的活力。
二、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承辦單位:國立政治大學(原住民族研究中心)
三、徵文日期
自112年1月15日起至112年3月15日止,一律採掛號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時恕不受理。
四、投稿辦法及收件方式
請上活動專屬網站(https://litawardab.alcd.center/)下載報名表及授權同意書,填妥後連同作品一併以掛號方式郵寄至「116011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2段64號 國立政治大學研究暨創新育成總中心二樓207室 原住民族研究中心」,並在信封上註明「參選語言別」與「徵選文類」。
五、徵選文類及獎勵方式
(一)徵選語言:官方公布之臺灣原住民族語及其他南島語系本土語言。
(二)徵選對象:不拘(無族群別、國籍、居住地等限制,海外民眾亦可參加,惟須以全族語創作)。
(三)徵選文類及作品體例
1、現代詩:60行以內。
2、散文:500至2,000詞。
3、翻譯文學:非本族語言之文學著作翻譯為本族語言。
4、短篇小說:3,000至5,000詞。
(四)徵文主題
1、現代詩、散文、小說:以「現代生活經驗」為主題。
2、翻譯文學:以「描寫臺灣鄉土人物、再現臺灣典型環境、運用臺灣語言的作品、表現臺灣人的生活與思想」的文學作品為主題。指定翻譯文本四篇,自由選擇其中一篇翻譯。指定翻譯文本請自徵選網站(https://litawardab.alcd.center/)下載。
(1) 亞榮隆‧撒可努〈飛鼠大學〉《山豬.飛鼠.撒可努》,頁22-29。
(2) 廖鴻基〈鬼頭刀〉《討海人》,頁20-26。
(3) 簡媜〈阿嬤與樓梯〉《誰在銀閃閃的地方,等你:老年書寫與凋零幻想》,頁189-191。
(4) 蔣勳〈鳳凰木〉《大度‧山》,頁95-97。
(五)獎勵方式
1、現代詩:入選12件作品,每件獎金新臺幣20,000元,獎座1座,獎狀每名1張。
2、散文:入選8件作品,每件獎金新臺幣30,000元,獎座1座,獎狀每名1張。
3、翻譯文學:入選8件作品,每件獎金新臺幣30,000元,獎座1座,獎狀每名1張。
4、短篇小說:入選6件作品,每件獎金新臺幣50,000元,獎座1座,獎狀每名1張。
(六)獎勵規則
1、總獎金新臺幣102萬元,視實際申請作品數量及品質,各文類獎勵件數,於總件數總獎金不增加之前提下,得增減各文類獎勵名額。
2、獎金依中華民國稅法扣稅,由承辦單位先行代為扣除應繳稅額後給付。
六、參選者資格限制
(一)曾獲得第五點(三)所定文類入選2次者,不得投稿該文類(共同作者亦同)。
(二)各文類投稿作品以1件為限,與他人共同創作者亦同。
(三)投稿作品應屬原創,不得曾在任何地方(例如:報章、期刊、雜誌、電臺、展場、教材等)、以任何形式(例如:戲劇、歌謠、朗讀、演講競賽或廣播等)公開發表,並不得曾獲得其他單位發給獎項。
(四)已參加比賽得獎、已獲補助之作品或已編輯印成書者,不得參選。
(五)投稿作品不能同時參加其他徵文活動或文學補助申請案。
(六)違反上述規定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並撤銷投稿資格或得獎資格,其已發給之獎狀、獎座、獎金,將予以追回。
七、評審方式
(一)評審作業採初審、複審及決選三階段進行;初審為資格審查,複審聘請熟稔原住民族語文學及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者組成評審委員會評審之,決選由計畫工作小組會同相涉領域專家學者,及相關評審人員召開決選會議共同決定。得獎作品將收錄於作品集中,並致贈得獎者。
(二)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審委員會決定從缺或不入決選。
(三)凡作品內容有爭議情形,由諮詢委員會會同相關專家學者進行研議判斷。
(四)作品評審期間,主辦單位及承辦單位均不受理有關評審之相關詢問。
八、注意事項
(一)投稿作品須使用教育部與原住民族委員會會銜公告之「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書寫,並參考使用「原住民族語言標點符號使用原則」。其他南島語系本土語言,依官方認定之書寫符號寫作或選用前述「原住民族語言書寫系統」書寫。
(二)投稿作品請以A4紙張列印一式3份送件,必須以族語書寫系統書寫,並附投稿作品編輯檔(word檔或odt檔)及PDF檔,可儲存至光碟片或隨身碟隨報名表寄送,或者同時寄送至收件電子信箱。(投稿作品須附漢語翻譯,提供未來入選後刊登作品集使用,漢語翻譯不計入評分)
(三)投稿作品格式為直式橫書電腦繕打
1、族語作品:Times New Roman字型,標題14字級(粗體),內文12字級。
2、漢語翻譯:新細明體字型,標題14字級(粗體),內文12字級。
(四)投稿作品及資料請自留底稿,恕不退件。
(五)投稿作品之語別,以作者資料表暨報名表上為準,投稿成立後,不得申請變更。
(六)來稿字數不合規定者,將不列入評選。
(七)作者資料表暨報名表上,具中華民國國籍者,請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非中華民國國籍者,請附上護照個人資料頁之影本。
(八)投稿者請於報名表上詳載個人資料及作品相關說明,投稿作品稿件上請勿書寫或印有投稿者姓名及任何記號,若違反此規定,將不列入評選。
(九)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並無償授權教育部集結於本屆得獎作品集出版,以合理方式利用、轉授權進行非營利性質推廣使用,不需另支稿酬及版稅。
(十)若發生著作權授權書簽署內容不實之情事,或者抄襲、侵害他人著作權之作品,除取消得獎資格、追回獎金及獎座,並公布違規情形事實外,投稿者終生不得參加教育部原住民族語文學獎徵文活動,且一切法律責任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九、入選名單公布及頒獎日期
將於活動專屬網站上公布得獎名單(除入選者以專函、專電通知外,恕不另行個別通知),預計於112年7月31日前公告入選名單,頒獎典禮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十、承辦單位聯絡方式
連絡人:王小姐
電話:(02)2939-3091#69256
電子郵件:litawardab@gmail.com
地址:116011台北市文山區指南路二段64號
國立政治大學研究暨創新育成總中心二樓207室
原住民族研究中心
十一、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將另行補充公佈。